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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大学生石叶琳考试前准备到游戏厅去轻松一下,不想被“粉哥”盯上,在索钱未果的情况下被刺死在游戏厅。由于案犯在逃,受害者之父遂“迁怒”于电子游戏厅,认为其子之死是由于游戏厅安全措施及抢救不力造成,应承担丧葬费、死亡补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昨日,石父已委托律师向荣昌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 据介绍,21岁的石叶琳去年高中毕业后自费到成都中医学院函授专科。5月12日,他从学校请假回荣昌参加成人高考。上午熟悉考场后,他便来到荣昌县昌元镇东益当“强巴游戏室”打游戏。其间,曾因吸毒被强戒和劳动教养的无业青年周迪(又名曾凡)从石叶琳手中强行夺过了游戏按钮,并要石叶琳给点“零花钱”。石不从,两人为此发生争执。周突然从包中掏出一把刀刺向石的大腿内侧,随即夺门而逃。游戏厅营业员刘君才听到石的惊叫声后从内房出来去追杀人凶手。石叶琳大腿股动脉刺破,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昌元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出警力全城追捕凶手,现凶犯仍在逃。 石父认为,如果“强巴游戏室”把经营场所安全放在第一位,其儿子就不会被人杀害致死,而且其儿子受伤后游戏室没有人送其就医也有一定责任。代理此案的荣昌县川渝律师事务所张先贵律师指出,根据《民法通则》、《消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游戏厅应有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保证消费者人身、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游戏厅人员对伤者抢救不力也应对石叶琳的死负间接责任。 “强巴游戏厅”老板陈克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称:这事儿他没有任何责任,别人杀人他管不了,没有抢救伤者是因为都追凶手去了。死者家属“冤有头、债有主”,找的应该是凶手。(见习记者:杜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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