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面对挑战,充满激情 诺基亚8210巡回展 | IBM“拓展明天”电子商务研讨会北京8.16深圳8.18上海8.22马上点击注册我们将为您预留座位 |
|
|
中新社北京八月四日电:针对当前中国离婚率持续走高的状况,中国公民中百分之四十七点六的人认为,在修改婚姻法时,应当进一步限制离婚,只有百分之二十七的人认为应当放宽离婚条件。 全国妇联不久前进行了婚姻法修订大型民意调查报告。这项调查涉及十个省、区、市的四千名调查对象,其中百分之四十八点一为男性,百分之五十一点九为女性,大体符合中国人口的性别比例。调查对象的地域、收入、年龄和婚姻状况构成也基本符合中国人口分布。据称,该抽样调查的误差率为百分之五以下。 统计数字表明,过去二十年间,中国各级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九点零八,去年达到一百一十九点九万件。 中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分两类,一类是双方自愿离婚,另一类是一方要求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为: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已达成协议。 调查报告说,这一离婚形式规定得过于宽松,容易给婚姻尚未破裂的家庭造成悲剧。 此次调查显示,就目前的法律规定,假设要离婚的话,百分之五十五点三的人认为离婚不困难,只有百分之二十二点三的人认为困难。 统计还显示,百分之八十左右的人认为,新的婚姻法应当规定离婚必须有明确理由。 全国妇联根据民意调查结果,认为提出离婚的理由应当包括:一方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的;一方骗取对方,领取结婚证的;包办、买卖婚姻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一年半的;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的;一方重婚的;受对方虐待、遗弃的。(完)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