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信“神秘失踪” 寄信人无端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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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9日16:42 北京晚报
一封小小的挂号信竟给北京市三木化工技术研究所的吕建和先生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这是他始料未及的。
6月22日,吕先生在北京东站货运两个1吨箱的研究所产品给郑州的长期客户,货物总值两万多元。6月24日,吕先生又来到北京市邮政局的102局给郑州的客户发了一封挂号信,信中有重要的提货单。为慎重起见,吕先生反复核对了对方地址,还在信封上标出了对方的电话。谁知时至今日这封挂号信郑州客户还未收到,没有提货单,那两箱货物还滞压在郑州东站那儿,并且每天要被罚停滞费。吕先生焦急地来到北京市邮政局102局,要求查询挂号信的“行踪”。结果对方的回答是可以查,一个月以后给答复。吕先生觉得这太漫长了,一天又一天的损失谁来负责?吕先生又去求北京东站货运处的工作人员,请他们再开一张提货单。但遭到他们拒绝,原因也很明白:是邮局的挂号信出了差错,与我们无关。
心急如焚的吕先生十分不解,他询问记者:“咱们国家有没有《邮政法》?当发信人的利益因邮运差错而受损时,应该怎么处理呢?”看来,我们的邮局将来也许真得和消费者们至少建立一个契约关系,当问题出现时,才能尽快找到解决的方法。(孟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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