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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今年秋季入学的我省中小学新生,缴费有新标准。 昨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文,决定从今年秋季入学起,调整小学、初中的收费标准。城镇小学和农村小学的杂费标准略有不同,中小学借读费的收费标准较以往有所提高。代管费的收取范围明确为5项,包括课本费、音像教材费(仅限于省电教馆审定通过的音像教材)、作业本、讲义费和班会费。除上述费用外,各地、各校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 特困学生入读中小学,可减免杂费,减免比例约10%。接受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的小学生全部免收杂费。 本报通讯员韩剑本报记者王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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