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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官骗财物 一审咋能判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7月13日10:04 检察日报

  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少校团长”、“公安处副处长”,公然从事诈骗活动,但案发后却被法院一审判处无罪。近日经甘肃省榆中县检察院提请抗诉,这起案件获得改判。

  1998年9月,榆中县三角城乡三角村农民魏志强,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本县甘草店镇东村农民韦某。他向韦吹嘘自己曾在武警部队任少校团长、在定西地区公安处任副处长等职务,并谎称自己目前“正和武警部队联合搞第三产业,给部队职工办福利”等。在骗取了韦的信任后,他于当月15日和22日先后两次从韦某家拉运清油4625斤,价值2.22万元。

  事情败露后,魏志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999年1月,榆中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魏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于12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宣告被告人魏志强无罪。榆中县检察院接到判决后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显属错判,遂于当月24日依法提请抗诉。今年4月5日,兰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诉有理,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榆中县法院重审本案后,于日前作出判决:魏志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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