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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人十元钱 换来八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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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2日11:45 江南晚报
本报武进讯:家住武进牛塘镇的高继伟,今年才21岁,却劣迹不少,曾因盗窃被两次判过刑。刑释不久又伙同他人抢劫“黑车”司机的钱财,东窗事发,日前被武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9年10月,高继伟与同是牛塘人的汤俊搭识后,多次预谋抢劫“黑车”司机的钱财。10月21日晚上10点多钟,高继伟等两人各携带作案工具,在武进湖塘镇红旗桥附近拦了一辆“黑车”,高等人上车后对司机称他们是外出来找人的,让车先去淹城后又到卢家巷,他们将司机骗到某农场一偏僻小道外,要求司机停车。司机见“乘客”神色异常要求他们将车费付清,高继伟持水管猛砸司机头部,已下车的汤俊也转到司机处拉开了门,持铁管砸司机颈部,高继伟称:“10元钱也要。”司机趁两人接钱之机推开车门边逃边叫“救命”。高继伟等人见状遂驾着被害人的车辆夺路而逃,行至武进市卢家巷红庙头地段时,车撞在路边的大树上,致车辆严重损坏。案发后,在武进警方的全力侦查下,高继伟等人被抓获归案。日前,武进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高继伟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案犯汤俊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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