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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大唐镇有个村民,因不尽赡养义务,被父母告到法院而败诉。时隔数月,他又把父母推上被告席,要求父母返还房屋。日前,诸暨市法院再次判其败诉。 年近七旬的陈老汉夫妇,共有六子一女,子女均已成年。因一子早年过继他人,女儿也已出嫁,留在身边的儿子不肯尽赡养义务,去年11月,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陈老汉夫妇将五个儿子告上了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四个儿子均同意按父母要求支付赡养费用,而长子陈某不肯按父母提出“今年起每年给予720元生活费”的要求办,只同意每年给付400元,他还向主审法官送了500元现金,以图在审理时予以照顾,结果被当场拒绝,并在报纸上曝了光。 今年3月,长子陈某以1996年3月父母侵占了归其所有的半间楼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返回楼房。经法庭审理查明,1983年12月18日,陈老汉夫妇把祖上传下来改建后的房产全部分给儿子,其中两间楼房归长子所有。1995年2月25日,陈老汉与儿子签订补充协议,商定自己与妻子从次年正月开始居住到长子新建的东边一间楼房楼下,百年后该房屋归长子所有。由于新建房屋一直没有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陈老汉夫妇遂于1996年7月起搬入西边一间楼房楼下居住。陈老汉夫妇承认他们居住的半间楼屋产权属长子所有,现在为方便生活而居住使用,不同意搬出。法庭认为,陈老汉夫妇在分家产时,将所有房屋分给儿子,已没有自己的房屋。现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理应由子女负担日常生活起居,子女均不得借故拒绝。作父母的为居住方便考虑,使用诉争房屋的要求合理;作儿子的要求父母到没有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的房屋居住,不利于老人身心健康,与法相悖。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庭依法驳回了长子陈某的诉讼请求。 编后:父子两次对簿公堂的新闻,令人萌生许多感慨。陈老汉夫妇含辛茹苦抚养了七个子女,到头来竟落得这般处境。其实,长子陈某今年46岁,也有子女。倘若他的子女了解到父亲在法庭上嚷着不愿赡养年近七旬的爷爷奶奶,会作何反应?老人的今天就是子女们的明天,因此,请善待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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