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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晓亮报道)农民捕蛙本不该,可渔政人员周斌却采用非法手段对付之——其在两个多月里,屡屡使用警具、关押捕蛙、捕鳝者52人!周文斌现已被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去年4月初至6月中旬,武汉市蔡甸区张湾、幸福、永安等近10个乡镇的农民真有点谈蛙色变。倒不是他们意识到了捕蛙或用电捕器捕捞幼鳝破坏了生态资源,违反了有关法规,而是因为有50余名农民兄弟在田间、鱼塘捕捉青蛙、捕捞泥鳅和鳝鱼而被戴手铐、遭关押。 去年4月7日晚,武汉市蔡甸区水产局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渔政组负责人周文斌,带着本组几名渔政人员乘车到该区汉乐村一带进行渔政检查时,发现骑车路过的张湾镇张家 村村民陈运堂携带有电捕器,即将陈带上车并铐押至渔政组,随后关押于用钢筋封闭的本组阳台内。直至次日中午,陈的亲属交纳了130元资源赔偿费后,陈才被释放。 此后,周文斌等人夜间外出如此执法便一发不可收拾。同年5月10日晚,周文斌与几名渔政人员,由该站副站长吴某(另处)带领,乘车在本区永安镇曹家河村、侏儒镇薛山村、洪北乡老河村等处检查时,先后给刘伟波、刘卫民、秦银战等8名捕蛙、捕鳝农民戴上手铐,押回本组阳台内。次日,8名被关押者的亲属共交纳了1万元赔偿金,才将铐押了一晚的捕捞者领走。 后来,周文斌等人干脆将车开到本区公路上“守株待兔”。同年6月12日晚,蔡甸区索河镇农民袁木荀,和湖北省汉川市南河乡农民何雄斌等4人,携带电捕器路过蔡甸区九沟村附近的公路时“自投罗网”。周文斌等人采用同样手段,次日又收取资源赔偿费1200元。 此前的5月25日晚,永安村农民姚斌骑车路过千湖村时,因带有青蛙而被周文斌等人拦住。姚因害怕而弃车跳进一旁的水塘内,周等人围在塘边令姚上岸后,随即将姚铐上了车。在押姚回渔政组的路上,周文斌等人又顺路抓获5名捕捞者。 捕蛙者因自己的行为违法而被非法关押了也不敢声张。武汉市一名退休干部下乡办事时得知有人正被关押,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控告。蔡甸区检察院经过两个多月寻找被拘禁者和依法取证,终于查清了此案的事实。办案人员同时向这些被害人宣传捕捉青蛙的危害性,教育农民自觉保护生态平衡。 蔡甸区人民法院在其一审判决书中认定:周文斌带领本组工作人员超越职权非法使用警具,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违法行政,造成多人被非法关押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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