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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每年节柴975万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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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06日11:07 云南日报
仅农村改灶和沼气建设两项,云南省已形成节约薪柴975万立方米的能力,相当于保护了240万亩中幼林,经济效益超过11.7亿元。这是近年来云南省将农村能源建设作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狠抓取得的显著成绩。
云南省1980年至1998年每年森林资源平均“赤字”近1000万立方米,成为全国森林“赤字”较高的省份,其突出原因是生活烧柴消耗量比重大,约占全省森林资源消耗量的60%以上。这种低价值的过量消耗,不仅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而且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扭转消大于长的被动局面,云南省开始全面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大力抓好改灶节柴,积极营造薪炭林。近几年来,云南大力发展薪炭林和农村其它能源,积极开展改灶节柴,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林业部门与71个县签订了“沼气建设重点县合同”,除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外,各地还从育林基金中专门安排一部分投入农村能源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累计完成农村节柴717万户(改灶后每户年可节柴1.44立方米),建沼气池34.5万户,农村推广太阳能热水器43.2万余平方米、液化气7.7万户、山区微型水力发电机1.2万台(装机容量1.2万千瓦)、节能烤烟房32.2万座。据了解,国家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32个重点县都列有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各地县天然林保护工程规划中也列有农村能源项目和资金;有关县市把加快农村能源建设作为实施退耕还林(草)的重要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划;德国、荷兰等国家对云南省的林业援助项目中也安排有改灶节柴、发展农村沼气的内容。 郭泓(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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