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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起六龄童告亲生父亲虐待罪案昨天在湖州市长兴县法院开庭。长兴县法院以虐待罪当庭判处父亲刘义刚有期徒刑1年。这名恶父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毒打幼儿,让儿子与猪为伴,其恶行令人发指。 刘义刚是长兴县吴山乡斗门村村民,15年前,刘义刚经人介绍与贵州女青年陈某结婚,先后生下两个女儿。1994年,陈某为躲避计划生育,到贵州生下刘宏明。此后小宏明由外婆抚养。小宏明4岁那年回到长兴,不料厄运从此降临身上。刘义刚在小宏明来了后,自感身体不好,一直生病,认为父子相克,以小宏明给他带来晦气为由,对小宏明进行长达两年的非人折磨。他无故毒打小宏明,常不给小宏明饭吃,有时给点吃的,也只能在门前的水缸边吃。小宏明被赶到猪圈里与猪仔为伴,生病也不给医治。丧心病狂的刘义刚竟恶毒地用蜡烛烫伤小宏明的生殖器。 由于刘义刚对小宏明的非人折磨,小宏明整日蓬头垢面,长发披肩,衣衫褴褛,犹如野人一般。1998年7月,当地乡政府接到村民举报,会同公安部门人员对刘进行严肃批评,刘义刚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虐待小宏明。不料,去年10月7日,吴山乡妇联又两次接到村民举报,于是便将小宏明解救出来,送到县医院治疗。此时的小宏明已惨不忍睹。经医生诊断,小宏明严重营养不良,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臂陈旧性骨折,外生殖器留下烧伤疤痕,腹部膨隆,股疡烂,静脉曲张。小宏明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很快康复,并被人收养。为维护小宏明合法权益,吴山乡妇联以小宏明法定代理人身份向长兴县法院提出了刑事诉讼,要求依法追究刘义刚虐待罪的刑事责任。 6月28日上午,长兴县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以虐待罪判处刘义刚有期徒刑1年。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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