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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铁路政法机关查办的假币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办案的检察官认为,此类犯罪已成为盗窃、毒品犯罪之外的又一严重影响铁路治安的犯罪,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快遏制假币犯罪上升的势头。 从国内资料和贵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所办假币案件情况看,目前很少在国内发现制假币的窝点,假币的来源主要是境外势力,通过走私进入我国境内。贵州铁路公安系统所查获的这批假币案件多数是从广州、汕头和贵州的翁安等地购得的。 关于铁路系统假币案件增多的原因,检察官认为,首先是因为高额利润诱使假币犯罪分子铤而走险。近年来,铁路政法机关查获的这批假币案件的犯罪分子,大多数是边远贫困山区的游手好闲、致富心切或沾有吸毒等恶习的青年农民。他们错误地认为,“要想丢掉贫穷,快点致富就必须贩假币”。就是在这样一种变态心理的支配下,这些人走上了贩运、持有、使用假币的罪恶之路。运输假币案疑犯雷安华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农村怕吃苦,想致富无资金,于是弃家于今年1月2日,以400元人民币在株洲火车站广场购得假币1万元后,准备带回贵州翁安家乡贩卖或自己使用,当次日乘上杭州至贵阳的415次旅客列车在马场坪车站下车时,被公安人员查获。 其次,铁路人口流量大,警力相对薄弱,使假币犯罪分子将犯罪目标移向了铁路。随着全国打击假币犯罪斗争的不断深入,使此类犯罪分子感到惊慌不安。为了寻求新的犯罪目标,他们将黑手对准了铁路。据假币犯罪分子供述,在广州、汕头、翁安等地购假币比较容易,难的是假币购到后,不好向内地运输,乘飞机风险大,坐汽车关卡多,只有坐火车既“保险”又“安全”。这些假币犯罪分子就是在这种侥幸心理下,将运输、使用假币的犯罪移上了铁路。 最后,取证困难,铁路、地方政法机关配合不够,使对假币犯罪的打击不力。构成运输、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一个必备条件,就是“明知”。但犯罪嫌疑人被查获时,都矢口否认不知道是假币,而铁路公安人员往往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取得足够的证据来加以印证。同时,他们和地方警方的沟通、配合不力,因此对有些案件因为无法证明“明知”而不作犯罪处理,罚款了事。张秀杰董爱孝陈洁熊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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