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在网上认识一女网友并得到她的生活照片,对于网上交情真少假多的网民来说,已算是缘分不错了。但台湾偏有这么一位缺德的男网民,在得到女网友照片后没几天,便把它贴到了一个恋爱配对网站上,并加了引人联想的色情之语。本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以违反著作权等罪名,判处此公八个月徒刑、缓期三年,期间交付管束。 任职于台北一家银行资讯部的电脑工程师徐某,今年29岁。去年9月在网上通过呼叫系统聊天,认识了一位邱姓女网民。经过多次网上谈天说地,徐某通过网上得到了这位女网友的生活照片。没想到,没几天,他就未经邱姓女子的同意及照片制作人的同意,擅自把邱的照片两次刊登在一家恋爱配对网站上。 最令这位邱姓女子不能忍受的是,徐某不仅把自己的照片通过电子邮件贴到了这个恋爱配对网站上,还在网站上留下了从色情广告上抄来的流动电话联络办法,胡编乱造了邱女的个人资料,留下“绝世小美眉”、“我希望找到一位非常爱我的青年才俊”等语。除此之外,徐某还借着照片在网站上讨论一夜情电影方式交友,造成不少网民对如此大胆的女子产生色情联想。 邱女照片被徐某在网站上刊登后,邱女精神大受刺激,并将之告到了法庭。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徐某擅自将被害女子的照片刊登在网站上,已违反著作权的以重制方法侵害女网友财产权,并犯有诽谤罪,合判有期徒刑八个月,但考虑被告上有70岁双亲,给予三年的缓刑。期间,徐某须交予人管束。(本报特约记者骆瑟)
|
||||||||||||||||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