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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饭店老板为卖淫女提供卖淫场所,获利160元,因触犯容留卖淫罪,被宁河县法院判处5年徒刑,罚金6000元。 经营饭店的女老板费某,在今年2月8日至12日间,在自己的饭店内及住所内,多次容留辽宁省本溪市妇女宋某、丁某、徐某卖淫,以收取饭费、房间费的名义,每次收取10元至20元的费用,5天内共收取160元。(记者胡然通讯员何宁) 相关报道:容留卖淫触法网 夫妻双双进班房 旅社容留卖淫 歹徒伺机敲诈 生意清淡出歪招 容留卖淫进监牢 为多拿嫖客罚款 安徽省一派出所奖励容留卖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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