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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昨天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怀远县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故意杀人犯屈柏林、抢劫犯王玉良执行死刑。 现年28岁的屈柏林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民。1998年1月,屈柏林与女朋友王丽荣(24岁)商定离乡外出打工,并一起来到固镇县曹老集镇屈的姐姐家住宿。当年年底,王丽荣到怀远县梅桥乡大岗某酒店当服务员。1999年6月13日上午9时许,屈柏林到该酒店找王丽荣,因王表示不愿再与屈保持恋爱关系而引起争执。厮打中,屈柏林掏出携带的单刃尖刀,朝王丽荣的左胸部连刺三刀,致王当场死亡。当酒店女店主孙某上前劝阻时,屈柏林又持刀朝孙的右胸部和左背部各刺一刀,致其受伤。随后,屈柏林逃到曹老集镇其姐姐家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以王玉良等人为首的5人犯罪团伙成员均为凤阳与怀远交界处及阜阳市农民。1998年7月1日至8月6日,他们在206国道怀远县孝仪乡、马城镇、凤阳县刘府镇等路段疯狂进行夜间抢劫来往外省、外地货车、出租车的犯罪活动。其中,王玉良参与抢劫作案9起,砍伤货主及驾驶员14人,抢劫现金4700多元以及传呼机等物品。经开庭审理,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屈柏林、王玉良死刑。屈、王对一审判决不服均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邓福民龚松青) 相关报道:残杀少女法理难容 蚌埠“色狼”的哥被判死刑 四川达州“6-16”绑架杀害法官罪犯被判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四名人贩子死刑 拐卖强奸妇女 贵州人贩子梁坤敏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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