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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补课奸淫少女 “奚老师”枉为人师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11日16:22 扬子晚报

  苏州电:教师奚某利用家庭补习功课的机会,多次奸淫邻居女孩,近日被太仓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年近60的中学教师奚某,从1995年起为邻居一小学女生辅导功课。其间,奚采用引诱、胁迫等手段,多次对其奸淫。1999年初,奚又以补课为由,将已升入初中就学的该女生诱骗至家中奸污,致其怀孕。案发后,奚抵赖拒不认罪,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所对胎儿作亲子鉴定,确认与奚某存在着亲生血缘关系,法院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苏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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