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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争吵竟自焚 多方获讯苦营救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4月29日16:00 江南晚报

  本报讯:4月25日上午,锡城太湖花园一区发生了一桩让居民们心惊胆颤的纵火未遂事件,经过公安、消防和当地街道、居委会以及众居民的共同努力,使这起一触即发的恶性危害行为化险为夷。

  据在场的居委会主任咸雪珠介绍,太湖花园139号202室户主陆某,与妻子周某关系不和睦,打闹成仇,因他们不常住在太湖花园的家中,邻居对他们不熟悉。最近周某得知丈夫瞒过她,把家里的家电搬运出去,便对丈夫产生强烈不满,伺机报复。25日上午8点多钟,邻居看到周某上楼敲响自家房门,陆某开门后,夫妻俩又吵开了,矛盾迅速激化。愤怒之下,周某失去理智地在住房内浇上汽油,并打开管道煤气的阀门,准备与丈夫同归于尽。陆某见势不妙争脱身,即刻启窗跳楼,呼叫声震惊邻里,陆某跌成腰部骨折。第二居委会一位居民小组长马上报警,急告居委会,公安、消防部门迅速赶到现场。新区长江路街道获悉后,中止了正在召开的办公会议,全体街道领导也赶往出事地点。

  当时周某一人在房间里,手中拿着香烟和打火机,从打开着的煤气阀里泄漏出来的煤气连门外群众都可以嗅觉到,不过幸好陆某跳楼时打开了窗户,冲淡了房间内的煤气浓度。周某紧关着房门,听到门外有人要来救她,还发出骂人声,顽固地拒绝众人相劝。经过多方劝阻,方才化险为夷。

  昨天记者采访了新区有关治安部门,有关负责人严肃指出,夫妻吵闹属于家庭矛盾,如果到了不能共同相处时,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求得解决,这是公民应有的常识。为了家事而采用不正当的放毒、纵火等违法行为,会伤害无辜群众,造成不安定因素,触犯法律。像上述发生的行为比较可怕,是一种无知行为,是个法盲。(鼎武胥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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