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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浩澜实习生汪露)成都市驷马桥小学6年级学生小春婷被混入学校的男子骗至教师休息室强暴。事件发生后,学校声称无责任。(本报4月6日至4月10日曾作系列报道)为讨公道,昨(24)日,小春婷的父母向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正式提交了民事诉状。 在诉状中,小春婷的父母认为:校方为了经济利益,长期出租校舍及部分教学楼给外来做生意人员居住,使原本纯净的校园成了混杂的商业场所,而校方又未对此实施有序管理。这样的混乱环境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校方对此具有不可推卸的民事法律责任。为此家长向法院提出了4点诉讼请求:一、判令校方赔偿经济损失9910元;二、判令校方赔偿再医(即修复手术)费用22670元;三、判令校方赔偿小春婷精神损失费270000元,共计30.58万元;四、判令校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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