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生活时报 > 新闻报道 |
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记者 黄立群) 作家柯云路状告《文摘报》、《羊城晚报》案,日前被北京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 今年10月11日,柯云路向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称:《文摘报》8月29日以《神医胡万林案最新 进展柯云路等被立案侦查》的醒目标题转载《羊城晚报》8月23日题为《商丘胡万林案最新进展柯云路等被立案侦查》的报 道,随后国内众多报刊以相同内容刊载报道,给他的工作、生活及精神带来极大压力,故要求两被告道歉并赔偿10万元。 10月19日,北京宣武法院做出裁决,认为柯云路案不符合民事立案条件,故以《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驳 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柯云路对此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一中院审理后,确认了一审裁决的合法性,并 终审裁定驳回了柯云路的诉讼请求。黄立群
相关报道: 法院驳回起诉 柯云路再递上诉书 相关报道: 柯云路状告《文摘报》及《羊城晚报》案被法院驳回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生活时报 > 新闻报道 |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