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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广东省紫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原指导员陈亦雄,在任派出所所长时竟徇私情篡改罪犯年龄,致使该罪 犯被法院轻判。陈亦雄日前已被河源市检察院立案查处。 经查,陈亦雄在任紫金县公安局乌石派出所所长期间,受许伟荣(已判刑)父亲许群华提出更改许伟荣年龄的请 求,于1997年1月18日擅自以乌石派出所的名义出具更改许伟荣年龄的身份证明,将乌石派出所原经电脑户籍档案查出 的出生日期1974年7月9日更改为1977年5月18日,并声明以前的年龄证明作废。据此,紫金县法院在1997年 2月26日作出判决时认为,罪犯许伟荣作案时不满18周岁,依法可从轻判处,遂判处罪犯许伟荣有期徒刑10年。 检察机关认为,陈亦雄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已涉嫌构成徇私枉法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 侦查中。 (李宜航 瞿小静 杨毅) 资料:中国互联网权威管理机构CNN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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