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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贻伙通讯员邵利明报道:打假必须铲除其背后的腐败。由安徽省亳州市检察院前不久提起公诉的该 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王宏光受贿案再次说明了这个道理。日前,亳州市法院一审以受贿罪依法判处王宏光有期徒刑六年 。 1998年3月,王宏光带领巡警队查扣了本市个体药商李某的“延生护宝液”等真药品800余件,李被行政 拘留并处罚款13万元。为追回被查扣的真药,李某于3月19日送给王宏光2万元人民币。经王宏光同意,巡警大队发还给 李某被扣的真药400余件。 1998年7月,王宏光又带人查扣了本市个体药商张某、任某的假药各50件。张某、任某各送给王宏光人民 币1万元后,事情变得好商量了,原决定对张某罚款3万元,结果只罚了1.7万元,原决定对任某罚款4万元,却实罚2万 元。 1998年10月,个体药商贾某赊购给他人的100件假“六味地黄丸”被巡警大队查获。王宏光收到赊购假 药者的1万元现金后,决定对贾某罚款5万元,但只要求他写个欠款条,同时言明欠条的款不再追讨。 就这样,打假者王宏光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5.5万元,打假变成了“假打”,他也因此被 送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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