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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本溪消息:辽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8日依法公开审理了本市人民群众关注的羊庆仁、张树利、李宁非 法买卖枪支、抢劫、窝藏一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羊庆仁、张树利目无国法,非法购买枪支、弹药,于今年7月19日,持枪抢劫本溪市水泥厂工资款现金22 万余元,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案发后,其所携犯罪枪支及大部分赃款被公安机关缴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进行宣判:被告人羊庆仁犯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张树利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李宁犯 包庇罪免予刑事处分。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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