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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深圳一家皮具店因购入2000多元假冒名牌手袋钱包准备销售,日前被罗湖工商分局处以近10万元 罚金,接近货款总额的50倍。据称,这可能是内地罚款倍数最高的一次。 今年6月,位于罗湖商业城四号楼的该家皮具店,从不明身份商贩处购进“LV”牌手袋61只、钱包76只, 准备对外销售。“LV”手袋和钱包都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产品,经“LV”注册商标所有权授权的北京正理商标事 务所鉴定,该皮具店待售的此批货物为假冒“LV”注册商标商品,上述数量的正品货物市场价值应为10万余元。 根据深圳有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罗湖工商分局决定没收该批假冒商品,并对当事人处 以真货总价值95%的罚款,计982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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