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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大地震已经过去,但震后夫妻双亡又没有儿女者的保险理赔却成为棘手的问题。死者家人办丧事之余还得 面对保险金诉讼,亲戚反目成仇,这是始料不及的。 年仅30岁的黄姓夫妇居住在大里市台中王朝大楼,结婚4年多尚未有儿女。地震前,夫妻二人都投保人寿险, 丈夫的受益人是太太,而太太的受益人是娘家。结果震后夫妻二人都因房屋倒塌而死亡,保险公司为了讲求效率,只要拿到死 亡证明书即发给人寿理赔金。 黄妻的尸体于9月27日发现,检察官验尸时,注明是27日发现。而丈夫的尸体则于29日才发现,另一检察 官验尸时则注明是21日地震死亡。依据检察官开出的死亡证明书,丈夫的尸体虽然比妻子晚两天找到,但死亡证明时间却在 地震当天,因此先被发现尸体的妻子就成为了保险公司的受益人。保险公司根据死亡证明书即将丈夫的人寿理赔金200多万 元,加上妻子的理赔金全部发给了黄妻的娘家。这引起了男方一家的不满,一纸诉状将娘家人告上了法庭。 据保险公司指出,地震后为了讲求效率,只要死者家属出示死亡证明书就立即发给理赔金。如果因客户纠纷而拒 绝理赔,势必会遭到各界抨击,黄姓受难者理赔金及抚恤金等问题未来如何解决,应该由法律去判定。为此,台有关人士呼吁 ,受难者相关的理赔纠纷及未来继承等问题势必接踵而至,相关部门应完善法规才不会发生人亡后家再破的悲剧事件。航舟 相关专题:台湾大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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