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特殊办案 非典改变办案习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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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2:41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伍斌通讯员许汉文、左俊报道:一歹徒在山西抢劫却栽倒在十堰,在非典时期,他“享受”到异地批捕的特殊“待遇”。 今年4月,十堰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沈某时,发现沈某于1999年5月被山西省公安厅列为网上逃犯,沈某曾伙同他人在山西襄垣县持械抢劫民宅,伤人后抢走手机一部、现金700余元。 十堰刑警当即与山西警方取得了联系,此时,恰遇全国性非典预防工作全面展开,山西又属疫情高发区,办案人员出差受到严格限制。十堰警方与山西襄垣县警方联系,达成共识,即由十堰警方审讯沈某,形成材料后将材料电传给山西警方,再由山西警方提请逮捕,批捕后,将逮捕证传回十堰,由十堰警方执行,并暂时羁押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待疫情缓解后再作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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