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9月10日消息:山东枣庄市山亭区一女青年因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借姐姐的名字和证件登了记。婚后 ,这名女青年的“丈夫”以其借名骗取登记为由起诉至法院。近日,法院判决该婚姻无效。
山亭区水泉镇某村女青年历丽与连某上中专时相识并恋爱。毕业后,二人便急于结婚。由于历丽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便策划借姐姐历华的名字和证件去登记,恰巧该村村委会
大众日报报道说,今年元旦,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两人感情不和,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7月25日 ,后悔结婚的连某以“妻子”借其姐姐的名字和证件骗取结婚证书为由,起诉至山亭区法院,要求确认他们的婚姻无效。(杨 维松、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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