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特大枪支被盗案两罪犯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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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18日07:47 中新社网站
中新山西网2月17日消息:近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的“9·8”特大盗枪案进行公开审理。涉案人员张磊、罗来春被当庭宣判处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山西晚报消息,去年9月8日,张磊、罗来春、万兆富3人结伙潜入阳泉市阳煤集团工程处公安科值班室,撬盗3个保险柜,偷走7枝手枪、18发子弹、2个弹匣及3000元现金。案发82天后,阳泉警方在贵州将张磊、罗来春抓获,被盗的枪支及子弹悉数追回。
阳泉司法机关对这起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盗枪案十分重视。阳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建忠亲任审判长,于今年2月9日对此案公开审理。
庭审历时3个小时,罗来春、张磊及各自的辩护人竭力辩称“偷枪行为并非主观故意,本来想专偷钱的,见到枪后临时起意”。对此惟一的辩护理由,公诉机关予以反驳,指出3人偷走3000元钱后已离开现场,但经商议后决定再次返回把子弹及枪全部带离现场,“充分证实主观故意是何等明显”。中午12时,庭审结束,休庭15分钟后,审判长当庭审判:判处罗来春、张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康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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