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今年妻子告“二奶”案件三例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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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29日18:23 羊城晚报
本报讯 27日,50岁的林某被东山区法院以重婚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是今年以来广州地区第三例妻子成功告倒“花心丈夫”的刑事自诉案。
林某与妻子谢女士都是潮汕人,25年前结婚,膝下有一个19岁大的儿子。1989年,林某认识了年轻的安徽妹子阿燕,一来二往就好上了。两年后,林某“抛妻别子”,与阿燕在五羊新城一套住宅内同居,还生下了一个儿子,今年已有七岁大。
从当初起诉丈夫和“二奶”至一审胜诉,谢女士的这场官司足足打了两年又五个月!为了告倒丈夫,她通过艰难取证,查到丈夫与“二奶”同居的详细地址、两人的非婚生儿子的名字及入户情况,还获得两人同居地邻居的一份证言,证明林某常带阿燕及其儿子以妻儿名义到邻家串门。在此期间,谢女士还写信向省委有关领导求助,有关领导特地作了批示,省妇联也对她“大义灭亲”之举予以大力支持。
此案的棘手之处在于,林某拒认有重婚事实,而“二奶”阿燕则神秘地失踪了。法院一面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阿燕重婚之诉,一面罕有地依法自行取证,终获得足以证明林某与阿燕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文/记者黄熹董育芳通讯员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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