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日、3日开始, 美国众参两院分别举行听证会,
以决定20年前颁布的《独立检察官法》是否应终止施行,并
探讨司法部对总统及其他高级行政官员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
调查的替代方案。
在《独立检察官法》出台之前,美国是通过任命特别检
察官的方法,对总统及高级行政官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的。
因特别检察官是由联邦总检察长(同时担任司法部长)任命
并对司法部负责,所以特别检察官在办案时极易受到行政部
门的干扰。如水门事件发生后,美司法部便任命了考克斯为
特别检察官对此进行调查。但随着调查的深入,总统尼克松
及一大批政府高官,包括司法部长都成了嫌疑人,因而考克
斯的工作受到了行政部门的种种阻碍,并被尼克松解了职。
参议院认识到特别检察官制度的弊端,遂建议司法部任命独
立于美司法、检察系统之外的独立检察官,对水门事件重新
进行调查,终于使水门事件真相大白。尼克松也在弹劾的威
慑下辞去总统职务。独立检察官初战告捷。美国会也因此于
1978年通过了《独立检察官法》,从而使独立检察官制度以
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下来。自水门事件以来,美国共任命了八
位独立检察官,对水门事件、伊朗门事件和克林顿性丑闻案
等进行了调查。
独立检察官的权力极大,享有独立的人事权、诉讼权、
调查权和传讯权等。它既不隶属于美司法和检察系统,也不
属于法院系统,而是一项享有动用无限财力和物力,以无限
长的时间对国家高级官员犯罪行为一追到底的临时性职位。
从独立检察官制度设立至今,它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
弊端也暴露无遗。以独立检察官斯塔尔对克林顿的调查为例,
它耗时4年多,先从调查“白水案”入手, 后又涉及琼斯性
骚扰案、莱温斯基性丑闻案,直逼得克林顿又是“撒谎”,
又是“妨碍司法”,直至引起对克林顿的“弹劾世纪审判”。
充斥了美国政治与社会生活的对克林顿绯闻案的调查,已引
起了美国民众的反感,特别是独立检察官的调查不仅花去了
纳税人4000万美元钱财,其公布上网的绯闻调查报告也被美
国人责为“少儿不宜”,更使民众对斯塔尔本人产生怀疑。
美国《世界报》对此评论说,对白宫绯闻案的调查表明,
斯塔尔采取的没完没了的和不受任何限制的调查行动使国会
确信,独立检察官是完全失控的导弹,是对国家制度的威胁。
《独立检察官法》在今年将不会继续有效。斯塔尔将是末代
独立检察官。
《独立检察官法》的施行并不是永久有效的,每隔几年
国会就要对它重新审议一次,以决定是否延长其有效期。19
92年,共和党人因对当时的独立检察官劳伦斯·威尔斯调查
伊朗门事件大为不满,曾考虑不再延长《独立检察官法》的
有效期,但终未如愿。 该法的有效期被延至今年6月30日,
现在又到了审议是否对其延期的关键时刻。就目前情况来看,
美国会两党议员一致认为,该法的实践已经失败,到了“寿
终正寝”的时候了。参议院政府事务委员会主席、共和党人
汤普森说:“该法应该消亡。对于‘独立’和‘责任’来说,
我们二者不能兼得。”参院少数党领袖、民主党人达斯勒则
表示:“到了终止该法的时候了。司法部应另寻他途,来解
决对高官犯罪进行调查的问题。”张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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