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字型”作为最早被人们熟知并接受的一种汉字
输入法早已名扬四海,被人们广泛应用,然而,这项专利
却使著名的北京王码电脑总公司和中国东南技术贸易总公
司对簿公堂,引发了一起长达数年涉及数百万元赔偿额的
侵犯名誉权纠纷。日前,这场官司终于在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终审结束,王码公司被判败诉。
这场纠纷最早起于1992年初,当时,东南公司与“简
繁字根汉字输入技术及其键盘”专利权人张政道合作生产
东南汉卡系列产品,1992年7月,东南公司在多家报纸上
刊登了推出东南五笔汉卡的广告,广告中有“五笔字型发
明人之一张政道先生主持”的字样。1992年8月6日,王码
公司在几家报纸上同时刊登了《关于制止假冒五笔字型发
明人,打击伪劣五笔字型产品的声明》,声明中称“五笔
字型的惟一发明人是王永民先生,‘五笔字型发明人张政
道’一说纯属假冒”,“东南汉卡不但非法安装了原版的
五笔字型专利技术……以易学为幌子对正宗五笔字型肆意
抄袭篡改,致使重码大幅增加,形成了一种技术倒退。混
淆视听的伪劣假冒的五笔字型产品不但坑害迷惑了广大用
户,而且严重损害了五笔字型专利的技术形象……”王码
公司还把这份《声明》寄给了东南公司的代理商,并要求
有关媒体不要给东南公司的产品作广告。
为此,遭受巨大损失的东南公司一张诉状把王码公司
告到了海淀法院,海淀法院经查认为王码公司根据自己的
检测结果在媒体上发表声明指控东南公司汉卡的行为是一
种与事实不符、诋毁同行业竞争者的行为,损害了东南公
司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已构成了侵犯名誉权。为此判
决王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东南公司经济
损失189.4万余元,商誉损失30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码公司不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他
们认为一审确定的赔偿金额没有事实依据,审计报告有误,
缺乏合法性和公正性,请求改判。
一中院在二审过程中对此案再次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后
认为,王码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声明”所述“东南汉卡
非法安装了原版的五笔字型专利技术”与事实不符,法院
委托技术部门对东南汉卡所做总体性能测试结果表明,东
南汉卡可以正常安装使用,不存在“声明”中所称“重码
大幅增加,技术指标大为下降,形成了一种技术倒退”的
情况,因此,王码公司所做的“声明”没有事实依据,同
时,王码公司将声明向东南公司的代理商散发,诋毁、贬
损了东南公司商业信誉,给东南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
失,一审法院以合同预期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的依据并无
不妥。由于王码公司的侵权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给
东南公司造成的名誉损失难以计算,最后一中院宣判驳回
王码公司上诉,维持了原判。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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