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部门认为,去年环境质量有好转,但一些污染
物指标仍超标
本报讯 我省环境质量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状况如何?
这已成为正在出席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们议论的热
点话题。近日笔者专门走访了省环保局有关部门,得悉去
年全省环境质量如城市空气质量、江河水质和噪声等的状
况,总体水平比上年有所好转,但影响环境质量的某些污
染物指标仍超标严重。
去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的可比综合污染指数稳
定下降,由1997年的2. 95降至2. 66,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总悬浮颗粒物和降尘等四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均比上
年减轻。首要污染物仍为氮氧化物,其次为降尘和总悬浮
颗粒物,二氧化硫污染相对较轻,机动车尾气型污染依然
明显。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空气质量较好的是梅州
和河源。
值得关注的是,全省酸雨污染情况仍不容乐观,酸雨
频率达50. 7%,其中广州、韶关、深圳、佛山、 江门、
清远、东莞和潮州为重酸雨区,广州、佛山、江门、清远、
潮州的酸雨频率超过70%。
全省25个江段中,水质属Ⅱ类的江段比上年增加十六
个百分点,属Ⅰ、Ⅱ类的均与上年相同,属Ⅳ、Ⅴ类的江
段比上年减少二十四个百分点,劣于Ⅴ类的则比上年增加
八个百分点。佛山水道、东莞运河、梅溪河的水质污染明
显加重。全省污染最重的河流仍为流经珠三角城市的河流,
它们的水质除前山河属Ⅳ类水质外,其余均为Ⅴ类或劣于
Ⅴ类水质河流。江河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非离子氨
和石油类,污染类型主要呈现为有机污染。
在噪音方面,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5.
8dB(A),与上年同比减降1. 1dB(A);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等效声级年均值为70. 0dB(A),与上年同比减降0. 7dB(A)
但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超标率达33. 8%,尤以4类
区噪声的年均值超标量较高。 何达贤、柯文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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