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电器产品的大量使用,电磁干扰对环境的
影响越来越大。为此,国家有关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
对个人计算机、显示器、 打印机等6种进口商品实施电磁
兼容强制检测。
据了解,由于一些电器电磁干扰严重,往往使通信广
播和其他家用电器难以正常工作,甚至危害人体健康,造
成人员伤亡等。因此,控制和减少电磁污染,已成为保护
环境的重要内容。目前发达国家都广泛开展了电磁兼容认
证,对电磁干扰控制和电磁兼容认证作了明确规定。
为了保护我国电磁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
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日前联合下发
了《关于对六种进口商品实施电磁兼容强制检测的通知》
,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对列入《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
度的进口商品目录》中的个人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
开关电源、电视机、 音响设备等6种进口商品实施电磁兼
容强制检测。 上述6种进口商品自2000年1月1日起必须获
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
书并加贴安全认证标志后,方能进口、销售。已经取得原
国家商检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的, 也需在2000年
1月1日前补做电磁兼容性试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根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
例的规定,逐步扩大实施对电磁兼容进行强制检测的进口
商品的范围,更好地保护我国的电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