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袁汝刚等5人非法杀害大熊猫、出售珍贵 野生动物制品一案,成都市青羊法院前日作出一审判决: 判处袁汝刚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997年4月的一天,袁汝刚、杨天斌携带猎枪、 猎狗去打猎,两人猎杀大熊猫一只,并将熊猫皮剥下后由 袁拿回家藏匿。同年11月,四川江油人田某以5000 元钱从袁手中购得大熊猫皮,交由江油人王秀克带到成都 出售。王在成都玉带桥下茶铺内被青羊警方抓获后,袁等 4人相继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