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走私、假冒卷烟,在各地做法相似,基本上都是
把两害列入同一专项斗争项目进行打击的,不存在重此轻
彼的问题。但为什么收效却大不相同?为什么在较为有效
地控制住走私活动的同时,未能遏制住贩假行为呢——
在当前开展的打击走私、假冒卷烟的专项斗争中,各
地普遍反映打假比打私难。这个问题在北京表现得尤为突
出。强化专卖管理、收回批发权、捣毁窝藏点、取缔违法
集散地、清理零售摊点、查办大案要案,这些管理和打击
措施,力度很大,并取得重大进展,走私卷烟日渐减少,
但贩假活动却依然非常猖獗。
北京市烟草专卖局法制处处长张旭光说,在1998年北
京查获的走私、假冒卷烟中,假烟在总数中占的比例超过
70%,是1997年查获假烟的6.8倍。国家烟草专卖局调查
表明,上海、武汉、西安等地查获的假烟同样不少。流入
全国市场的假烟数量触目惊心,而且也呈上升趋势,去年
比前年的增幅高达一倍,总量不少于二三亿条,对正常的
烟草生产经营构成严重冲击。今年以来,情况仍不见好转,
3月1日黄昏,记者暗访发现,北京街头仍有以低于市场价
为诱饵,在偷偷摸摸地出售“红塔山”、“万宝路”的。
打击走私、假冒卷烟,各地基本上都是把两害列入同
一项专项斗争打击,不存在重此轻彼的问题。为什么在较
为有效地控制住走私活动的同时,却未能遏制住贩假行为
呢?烟草管理、工商、公安部门认为,它涉及到政策、法
律、经费、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的认识和部分烟民的心态等
多方面的原因。
打击走私卷烟与打击假冒二者相比,打私得到的政策
保证更为实际有力。政策允许将查获没收的走私烟公开拍
卖,所得收入部分返还有关部门继续用于打私。有利于形
成战果大、经费足、劲头高、力量强的良性循环。打假不
同。假烟以伪劣材料制成,未经消毒、除尘处理,还有相
当数量的假烟,用硫磺熏制过,吸入人体难免致病。查没
的假烟必需全部销毁。在打假过程中,侦缉、检测、储运
、销烟及奖励举报人等各项开支,主要靠生产、经营卷烟
企业承担。很容易出现打假力度越大,打假成本越高,企
业负担越重的状况。在目前烟草生产经营企业并不十分景
气的情况下,一旦出现这种状况,将极易带来明知有假却
无力或无心打击的消极后果。
而现在不法分子制造假烟的手段比过去更为狡诈,打
假斗争难度更大。有的把制造假烟的设备装在机动灵活性
强的汽车上,有的将造假工厂从城郊转移进山区。并从制
造、运输,到批发、零售,编织出相当严密的网络。假冒
品牌已从个别名优产品,发展到可以“全面出击”。哪种
烟市场上缺货、畅销,不法分子即会迅速组织造假,运进
市场。打假所需条件,不仅丝毫不能比打私的差,而且,
还需针对制售假烟出现的这些新情况,各地密切配合,齐
心协力开展斗争。
然而,恰恰在这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上存在问题。
一是在基层,有些领导干部非但不支持打假,还为不
法分子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造假、贩假,甚至像河南
禹州姜村党支部书记那样,本身就拥有价值数十万元的造
假机,直接参与造假、贩假。二是在地方政府,有些领导
干部把打假当作应付差事,做表面文章,不从根本上采取
措施。甚至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公开阻挠打假。某地一位副
市长,外地追查假烟到达该市,他不但不积极配合支持,
还出面阻拦,甚至威胁办案人员并将举报人的姓名公开,
使查处工作无法进行到底。
对此,办案人员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支持,但有关法
律条款规定却不到位,支持力度十分有限。即使找到法律
依据,在执法过程中,对造假贩假分子往往处理过轻,或
是以缴代罚,或是以罚代刑,起不到惩戒震慑作用。不法
分子很容易卷土重来。
与对待其他假冒伪劣商品的态度不同,不少烟民对假
烟相当“宽容”,甚至糊涂地认为“少花钱抽好烟划算”
,这也为假烟提供了市场。
调查表明,打假难已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过去,造
假据点主要限于南方三四个地方,现在,已开始由少向多
、由南方向中原、北方发展。广东潮汕、福建漳州等老据
点至今未能根治。广西部分地区的造假设备已转移进湖南
境内,在当地建立起新据点。甚至在京津冀交界地带,发
现有大量的造假窝点;在上海、北京、西安等大、中城市,
发现包装、销售假烟窝点。沉寂多年的河南许昌、商丘等
地,造假活动已从手工操作,向现代机器设备制造卷土重
来。造成国产卷烟销量下降,国家财政税收流失,烟民受
害。
业内人士认为,首先,要提高对打假的认识。各地政
府要认真负起保护国产卷烟的应尽职责,不能把应由政府
办的事,推给企业去完成,更不能搞地方保护,妨碍甚至
干扰打假。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并明确有关的法律、法规,
认真解决打击假冒卷烟斗争中存在的法律不尽完善、量刑
偏轻的问题。并要下大力气,迅速将制售假烟的嚣张气焰
打下去。一是限期端掉造假工厂、黑窝,二是公路、铁路
、水路,一齐出动,完全切断假烟运输线,三是严惩经销
假烟不法分子,四是广泛宣传假烟的严重危害性,使假烟
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李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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