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海南《东方女性》杂志称之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
真正大胆袒露隐私的女性”--原《海南图片新闻报》女记
者夏一君在该杂志上袒露曾做过三陪女、又误嫁重婚者的
隐私后,不想一篇隐私被“克隆”成多篇隐私。她愤而于
近日将深圳《女报》等国内多家杂志及作者徐春华告上法
院,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夏一君现年32岁,湖北省仙桃市人,技校毕业,现
在《人民画报》社从事广告工作。据她自述称,1991
年10月她前往海南闯世界,在轮渡上认识了一名海员,
半年后两人结婚。当她怀有身孕时,才知道丈夫已有妻子
和孩子。他们分手后,夏为了交齐中文函授大专的学费,
当过洗碗工,做过发廊妹,在舞厅坐过台。当她拿到文凭
后,应聘到《海南图片新闻报》做记者。在此期间,她多
次遭遇激情,但终有花无果。她将这些经历写成自传体小
说,发表在去年《东方女性》杂志的第11期,不想引来
轩然大波。而后,旧情人徐春华在未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
将这篇文章进行删改、剽窃,先后发表在《女报》、《年
轻人》、《伴侣》等杂志上。她认为文章逻辑被打乱、完
整性被破坏,徐春华发稿动机与自己初衷相悖,而杂志社
不认真核查,便草率发出。他们未支付任何稿酬给自己,
而以赢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作品,已经严重侵权。她委托
律师将这3家杂志社及徐春华告上深圳法院,要求保护自
己作品原著的完整性、修改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和署
名等著作权利,责令4被告停止侵权并在各自杂志及《法
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各被告赔偿物
质和精神损失共20万元:其中《女报》杂志7万元、《
年轻人》杂志5万元、《伴侣》杂志3万元、徐春华5万
元。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已于3月11日受理了此案。
本月初,记者采访了众多当事人,他们各有说法。而
徐春华再曝惊人隐私:“我一上岛便掉进了夏一君的爱情
陷阱。”夏一君断然否认了这一说法。相关的杂志社也在
坦然准备应诉。 曾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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