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病情复杂的高龄、高危病人为病痛所苦,但医生
面对手术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难免犹豫。怎么办----
3月4日,周林祥87岁高龄的父亲、武钢交运公司退休
职工周梅根在武钢二医院安全地完成了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周梅根也因此成为公诸报端的我国第一例实施手术公证的
病人。中国青年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股骨颈骨折是老年人常见病,医生对此常用人工股骨
头置换术治疗。医生们给周梅根做心电图时发现,病人有
心肌缺血和房室交界性早搏;肺功能检查提示,病人有混
合性通气功能障碍;内科会诊诊断,病人患有肺心病、心
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并肺部感染等。
武钢二医院的外科医生们经过讨论,认为除了手术本
身可能对病人产生的影响外,手术中的麻醉风险极大。医
生对此存有顾虑。然而,疾病的折磨使这位曾获得武钢公
司劳模和标兵称号的老人完全失去了生活兴趣,先后 3次
个人欲在病床上自缢。自杀不成,后又绝食。
就技术而言,人工股骨头置换术并不是一个难度很大
的手术,武钢二医院已有数十例手术成功的经验。但是,
面对这样一例病情复杂的高龄病人,在目前各种医疗纠纷
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医生怎么能没有疑虑呢?更何况,万
一手术中出现意外,对医院的名声也会有不好的影响。医
生们认为,如果没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即使再高超的医术
也难有用武之地。
正当医生们为是否给周大爷做手术犹豫时,老人的长
子周林祥召集几个兄弟姐妹开了个家庭会,他提出:“父
亲如此痛苦, 而医生做手术又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没有
哪一位医生愿意失败, 我们能不能给医生解除后顾之忧,
让他们轻装上阵为父亲解除痛苦。”他的意见得到大家的
一致同意。第二天,周林祥给医院骨科的范春明大夫写了
一封信。
信送出后,周林祥后悔了————为什么不直接进行
法律公证呢?两天后,他又给范春明写了第二封信,信中
明确提出要进行与手术相关的法律公证。
对从医二十多年的范春明来说,手术公证还是第一次
碰到。他马上请示了副院长余新华。余新华敏感地意识到,
这是一个预防医疗纠纷的好办法。经院领导讨论后,医院
决定同意进行公证。3月3日,病人的儿子周林祥和武钢二
医院的有关大夫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完成了公
证手续,医院对病人更加慎重了,他们举行了术前讨论,
制订了周密的麻醉和手术方案。截至发稿,病人稳定,医
院正在进行密切观察,预防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周林祥通过手术公证为父亲解除了痛苦,另一方面,
他的行动也提出了一个新问题:手术公证有必要吗?
武钢二医院院长李增惶认为,医院应该提供安全的医
疗服务,但对风险较大的手术从法律角度加以保证和规范
是有益的。通过司法公证,可以使医院和病人各承担一定
的风险,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该院外科主任吴远志认为,这种司法公证对医务人员
起了保护作用,对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也有积极的作用。
承担这次手术麻醉的黄建平则认为,进行公证后,他们也
更愿意为病人冒风险为病人做手术。
对此,武汉市青山区公证处的夏汉英说,此前,该处
从来没有办理过此类公证。手术公证是一个新事物,对手
术双方都有好处,应该加以推广。与此同时,大多数被访
者也认为,手术公证通过法律手段能公正、公平地解决相
关事宜,但也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例如,是否有必要对
每例病人都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谁来承担?发生医疗纠
纷可能性较大的急诊病人的公证又如何进行?
纪光伟 吴宏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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