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锅”前董事长总经理等涉嫌贪污被起诉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获悉:自贡东
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江仲生
(捕前任四川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厅级),
自贡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总
经理何允明(捕前任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正厅级),
自贡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
马一中(捕前任该公司董事、正厅级),自贡东方锅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程兆峰(副厅
级)等四人因涉嫌贪污,已于3月2日被检察机关正式起诉。
在此之前,四名被告人于1998年9月8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
院批准,次日由四川省公安厅执行逮捕。
据悉,江仲生、何允明、马一中、程兆峰等四人在19
96年底和1997年5月在担任职务期间, 利用可以调拨股票
的职务之便,先后领出股票132万股, 违规出售后,再交
股本认购金,获取巨额差价,已构成犯罪,且获利犯罪数
额惊人。
据了解,自贡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
特大型企业,拥有职工近万人,它是由国家一级企业东方
锅炉厂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制上市企业。据有关人士透露,
江仲生、何允明、马一中、程兆峰等四人问题最初是由国
务院稽察特派员总署派员对该企业进行审计而揭露出来的,
因涉嫌贪污,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毛浩 吴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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