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广州市两级法院去年审结的3 万余件民事案
件中,有5千余件是以原告撤诉结案的,撤诉率达到了17
%。法律专家认为,虽然打民事官司撤诉是很正常的事,
原因也多种多样,但也有相当多人是由于对打官司缺乏足
够的心理准备、对诉讼成本没有足够的认识造成的。许某
和黄某是好朋友,黄某因为做油漆生意赔了钱,向许某借
了1万元应急,出于好友间的信任,借条都没打。一年过
去,黄某却拖着不还欠款。许某一气之下起诉了黄某。没
想到在法庭上,黄某矢口否认借了许某的钱。直到此时,
许某才意识到由于自己不能拿出证据证明黄某借了自己的
钱,这场官司再打下去也很难胜诉,于是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院则返还一半的诉讼费给他。对那1 万元钱,许某也只
能自认倒霉。
另外,夫妻俩生活中闹点别扭动辄就对簿公堂打离婚,
父母告儿女不养老人、兄弟姐妹争遗产,最后在法庭外由
亲朋好友调解原告撤诉的例子,更是常见。
对此,有关法律专家认为,这一方面说明广州人的权
利保护意识在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反映出某些人对民事诉
讼的成本缺乏足够的认识。打赢了官司,却失去了亲情,
有形的无形的付出,都应计算在诉讼成本之内。打官司应
该是理智的选择,绝不能感情用事。(赵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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