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数额高达
1000多万元的贷款诈骗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钱六观无
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
20万元。
钱六观原系上海江达利化工有限公司承包经理。为归
还因经营不善而欠下的个人巨额债务,1996年5月,他以
承包公司名义,以给付高额息差为饵,吸引上海金桥出口
加工区某公司将巨额款项存入南汇县新场信用合作社,并
以此为信用担保,采用伪造印章合同的手法,前后三次对
南汇县新场信用合作社实施贷款诈骗。骗得的巨额贷款1
000余万元除了用于给息差、偿还债务及其承包公司的经
营开支外,其余均为其个人挥霍。
特约通讯员倪金龙、记者俞明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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