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2月13日电(记者苏杰)手术纱垫遗留
产妇腹中的“陈春花医疗事故”案,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
泛关注。近日,福建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
起医疗事故赔偿案,最后经庭外调解,被告福安市中医院
除已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合计11万余元外,再赔偿原
告陈春花各项费用9万元。
23岁的孕妇陈春花去年2月20日下午到福安市中
医院急诊科就诊,接受剖腹产,手术后病人一直严重不适
,未能引起医生重视。3月9日下午施行剖腹探查术时,
发现一块纱垫遗留腹腔中。这起严重医疗事故导致病人腹
腔溃烂,引发胸膜炎、中毒性心肌炎、双下肺感染、脊髓
炎等多种疾病。受害者先后转院至宁德地区第一医院和福
建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至今仍在治疗之中。经
调解,调解书送达之日起7天之内先赔付陈春花5万元,
剩余的,4万元于今年3月31日前付清。
目前,陈春花仍在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
,下肢肌力已有所恢复,已能独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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