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湖南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开
始,一项说情追究制度将要建立。
去年以来,湖南省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查
办大案要案屡建奇功。如省纪委、省监察厅与省检察院联
合查办的涟源钢铁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宋焕威特大受
贿案、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林国悌特大受贿案、省工商银
行原行长刘宜清收受贿赂案等,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
重大影响。但喜中有忧的是,在为数不少的案件查办过程
中,说情者纷至沓来(其中有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甚至有某些奉命行事的下级执纪执法机关的负责人),往
往导致查处不力、惩治不严。许多办案人员对此深感头疼,
一些知情的干部群众对此极为不满。
“说情的这么多,案子怎么能查得好,怎么能做出严
肃处理?”在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在谈
到要制定过硬的制约办法、狠刹这股歪风时说。
据悉,说情追究制度建立后,对各级查办领导干部的
违法违纪案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只有积极配合、保证执
纪执法机关依法、依纪查处的义务,而没有说情干扰的权
利。若有不同意见,包括“说明情况”,都必须采取书面
的形式以示郑重,并要对自己所反映的意见负责任。如果
反映严重失实、失误,将在案件结案时按有关规定一并给
予严肃处理。对既不愿采取书面形式,又要为违纪违法者
说情的行为,有关执纪执法机关应予以拒绝,并记录在案,
待案件办结时一并作出处理。
湖南省纪委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以前反复强调
对说情风要抵制,没提过要追究责任。”新制度出台后,
就“不仅仅是要抵制,要进行思想教育了,而且该追究责
任的一定要追究。” (记者罗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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