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民医院因误切一名
年仅两岁零8个月的女孩的膀胱, 而被孩子的家长推上了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女孩名叫唐珊,父亲唐果辉是宁乡县经铺乡金南村二
组的村民。去年10月27日,唐珊因腹部胀痛、反复呕吐而
住进宁乡县人民医院。据唐果辉诉称:当时医院的诊断为
“腹腔内囊肿、性质待查”,并于10月29日对唐珊进行了
剖腹探查手术。手术结束后,唐珊出现无尿症状;10月30
日出现腹胀、哭闹,多次导尿无效;31日出现高钾血症,
尿素氮增高,经医院会诊,结论是“急性肾功能衰竭”。
11月3日,唐珊出现低钙抽搐, 当晚被转到湖南医科大学
附二医院治疗。该院立即施以盆腔探查手术,发现两岁女
孩的膀胱已莫名其妙地被切除。
据宁乡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该事件的
发生,主要是由于当事医务人员过于自信,违反医疗规章
制度和诊疗操作常规,盲目决定并施行手术而造成的,属
二级甲等医疗责任技术事故。而该县公安局法医检验所的
鉴定结论则是:损伤程度属重伤,伤残程度为三级伤残。
紧随不幸而来的是:唐珊从此只能依靠两根外露的导
尿管排尿,生活起居不能自理;从此将因残疾而丧失劳动
能力;将失去和正常人一样到学校接受教育的机会,只能
在家请人授课。据了解,为了给孩子治病,唐果辉已花费
巨大,而据医学专家估算,为维持唐珊的生命,后期治疗
费大约还需80万元。 唐珊的父亲因此索赔296万元,其中
包括唐珊精神损失费40万元和家属的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据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记者罗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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