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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捕首名嫖客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月18日 18:03 羊城晚报

  本报综合报道 自瑞典今年1月1日开始将企图以金钱
换取性服务列为刑事罪行以来,警方16日首次引用新法例
在南部城市马尔默控告一名嫖客。

  据瑞典警方表示,自新法实施以来, 已有3名嫖客在
与妓女讨价还价时遭警方拘捕。第一位被警方引用新法例
控告的男子,星期六在马尔默的一个法庭被控以企图用金
钱换取性服务罪名,另外,他又被控醉酒驾车,被告承认
上述两项指控。该项在今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法,是旨在
保障妇女,并惩罚企图以金钱购买性服务的男士。被控人
士一旦罪成,将最高可被判罚款,或入狱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