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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大王”褚时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月9日 19:19 北京晚报

  本报讯据新华社上午消息,今天上午,云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对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原玉溪红塔集团董事长、总裁
褚时健、原总会计师罗以军、原副董事长、副总裁乔发科
贪污案,褚时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褚时健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庭经审理确认,1995年6月至7月间,褚时健、罗以
军、乔发科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私分公款355.1万多
美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此外,被告人褚时健对其巨
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部分, 共计人民币403万元、港
币62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
源不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