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国家为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
效率,实行政治体制改革,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分流。然而,
笔者从暗访中了解到,不少地方的原机关分流人员又回到
了原单位,出现“分流”又“回流”的现象。
据了解,这种机关分流人员“回流”主要有以下几个
方面:
一是原来的单位要求“返聘”。原来单位在“分流”
时,将一些单位上的骨干分流下去了,过了一段时间后,
遇到什么问题时,又想起他们,就干脆瞒着某些部门将他
们招回。
二是领导意志。一些在原单位与领导感情深、与有关
部门有些关联的,纷纷又回到了原单位。
三是本人意愿。主要是一些被分流了的干部。有些干
部在机关当惯了领导,指使人惯了,什么都由别人做了,
习惯了原来单位的舒适与稳定。分流后,以往只有别人来
求自己,现在反过来要去求人,难以拉下面子求人,同时,
一时又找不到路子,一时找不到再就业的单位;想下海,
也放不开胆子去闯市场,思来想去,不如回原单位卖卖老
面子,回原单位打工。 (胡应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