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妹)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护呢?本月1
5日,南海市桂城镇35名外来工合资聘请2位律师当常年法
律顾问,为自己撑起了“保护伞”。
这35名外来工中有文员、有车工,也有车间管理者,
来自湖南、安徽、江西等省。今年初,一位工友将保安员
打伤,厂方从他工资中扣除了100 元作为对方的医疗费,
经律师调解,厂方将钱退还给他,由工友本人交给受害人。
这件事在工友中引起巨大反响,大家商量集体请个法
律顾问。工友们每人支付100元作为顾问费,聘期1年。
(摘自1998年12月31日《广州日报》,作者:黄晓蕴、
赵相林、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