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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立法
严禁鉴定胎儿性别

http://www.sina.com.cn 1998年12月28日 06:24 人民日报

  本报讯新华社记者张晓晶报道:山东省人大日前审议
通过《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
妊娠的规定》,并决定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

  山东是全国第二人口大省,近年来在人口出生率保持
较低水平的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却明显偏离正常值。一
个重要原因是某些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
作人员和个体行医者,使用超声诊断仪等进行非医学需要
鉴定胎儿性别,施行选择性终止妊娠。

  为了保持出生人口正常性别结构,山东省此项《规定》
严禁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等技术鉴定胎儿性别;
严禁选择性终止妊娠;禁止个人设置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
终止妊娠手术;计划内怀孕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有
严重缺陷等特殊原因外,不得私自终止妊娠。经省卫生行
政部门审批的医疗保健机构诊断,确认患有伴性遗传性疾
病,并取得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后,可以在医疗机构
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鉴定胎儿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