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0日讯 记者林靖、许昌兵报道:本报
11月 6日首报的“‘桑塔纳’状告用户诽谤”一案今天下
午14:00终于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经过了
两个多小时激烈的庭上辩论,最终此案以上海大众汽车有
限公司主动撤诉而暂且告一段落。
在庭上,原告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车主刘桂
臣起初争辩激烈。原告认为刘桂臣在其车身上所贴的诸如
“此车真糟糕”等标语对上海大众的形象造成了很大影响,
构成了侵权,而被告刘桂臣则提出自己所贴标语有完全的
事实根据,并非无中生有,从而也就没有构成诽谤侵权。
该桑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成为双方在庭上争论的焦
点。原告认为上海大众北京特约维修站给该车进行的 9次
检修是有一定背景的,实际上,在每次更换零部件时该车
都是正常的。刘桂臣则认为丰台区消协委托北京机动车检
测站对该车进行检测的报告足以证明该车存在质量问题,
他还说:如果不存在毛病,那么上海大众为什么要对该车
进行几乎90%的零部件更换呢?
法院在听取了双方的辩论和审阅了双方的证据之后认
为:原告提出被告在其车身张贴标语的事实存在,被告张
贴标语的行为不妥,应提出批评;但被告提供的答辩材料
及证据确凿,所贴标语内容事实,没有捏造,不构成诽谤,
最后法院作出了调解的决定,但被告没有同意。原告上海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法院调解未成的情况下作出了撤诉的
要求,法院予以了同意。
上海大众告用户诽谤一案就这样暂且收场,但车主刘
桂臣则表示,由于该车目前仍未修好,他将集中精力去反
诉上海大众,他认为接受此案的丰台区人民法院也会给予
公正的结论,从而结束他长达两年之久的烦恼。
林靖、许昌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