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曾有一度,广告流行文字游戏。本来一些寓意深
刻的成语一经广告商的手立刻面目全非,像什么“鸡不可
失”(机不可失)啦,“默默无蚊”(默默无闻)啦……
这些不规范的广告语在有关部门的三令五申下终于销声匿
迹了。
可是,这阵怪风现在刮入了音像制品行业。王菲算得
上是一位名闻遐迩的歌手了,可是前一段时期出的一盘新
专辑,却取名为《菲卖品》。如果会意此专辑谐音大概为
“非卖品”吧,还堂而皇之地搁在柜台上待售;如果牵强
附会地解释为王菲所售的音乐作品吧,则显得俗不可耐,
颇有哗众取宠之嫌。还有许茹云的《茹此精彩十三首》,
蟑螂的《第二蟑》,张信哲的《选哲》等。我认为他们都
是实力派歌手,根本用不着靠在专辑名上费尽周折来吸引
听众,更不该擅改母语,一点也不热爱祖国的语言。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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