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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报

中国对影片走私活动宣战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2月2日 10:23 华声报

  为维护电影市场的正常秩序,中国文化部、广播电影
电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走私影片的活动。

  文化部和国家广电总局近日发出《关於开展打击走私
影片活动的通知》。《通知》说,近一段时期以来,一些
地方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放映走私影片的活动十分猖獗,它
不仅冲击了国内电影市场,而且阻碍了民族电影的发展。

  《通知》指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立的电影审
查机构是中国唯一批准的电影片进口审查机构。中国电影
公司是  唯一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进口境外电影的经营单
位,其他任何位或个人从事电影片进口的经营活动,均属
走私行为。

  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依照《电影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除责令停止非法活动,没收非法影片和违法所得
外,并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对发行放
映走私影片的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
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十倍以上十五倍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
者吊销许可证。对严重违反规定,发行、放映非法影片单
位的有关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上级主
管部门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积极与公安、工商、
海关等部门密切合作,采取严厉措施,坚决打击影片走私
活动。特别是对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有政治问题、淫
秽内容影片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於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
决定》予以严惩,绝不姑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