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刘欢、宋祖英、陈明、朱桦等大腕应邀到
西安参加了“迎城会”大型演唱会。然而,据西安媒体报
道,这些歌坛大腕应交的66799元个人所得税, 至今未交
到当地地税部门。按规定,这笔税应于去年12月7 日前交
到。6万多元虽然数目不多, 但在毛阿敏税案后还有这么
多大腕敢冒“天下之不韪”?
当记者日前分别采访朱桦、陈明、刘欢等人时,他们
不约而同地喊起冤来。
朱桦、陈明、刘欢等人在电话中都向记者表示:我们
的演出合同中都写明了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没有按期缴到位,是主办单位的责任,与我们演员无关。
陈明表示,她一直比较注意演出税问题,尤其在最近
演出税成了关注的焦点后,她更是不敢大意。“现在演员
大多很小心,都要在合同中写明个人所得税由演出方代扣
代缴。但是,现在演出市场不景气,有些主办方往往以多
种理由欠税,比如说自己票卖得不好,等等。”
刘欢则用“背黑锅”来表示他的气愤:“现在演员经
常为税收问题背黑锅,这是不公平的。”刘欢说,“现在
是法制社会,应该依法办事。演出作为商业行为,谁缴税
已写得很清楚了,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但有些欠税
不写主办方,却拿我们这些人的名气作文章,混淆视听。
如果我是一个装修工,到别人家里搞装修,对方不付给我
钱,还会有人来报道这事吗?”
演员们的气愤自有道理。但联想到前不久的毛阿敏税
案,其中有演员、主办方共同承担逃税责任的情形,这些
被代扣代缴的演员们是否负有连带责任呢? 刘欢等人告诉
记者:“没有连带责任,《税法》明确规定必须是演出单
位代扣代缴,责任人十分明确。”记者就此向演出界有关
人士核实,得到了十分肯定的答复。
那如何避免主办方不如期如数交纳税款,让演员背黑
锅呢?刘欢说, 他的办法是演出前都要先看清楚对方的税
单。“我以前是每次都看的,这次因时间匆忙没有看。相
信如果大家都坚持在演出前先看税单,这样的‘偷漏税’
事件就不会再发生了。”
其实,演员们还肩负着督促对方交税的责任,赵丽蓉
督促主办单位主动交税20余万的举动,堪为演员们的楷模。
(文 阳) |